关于印发《北京国资公司2016年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各全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总体工作部署,围绕公司年度党委工作要点和经营工作任务,制定了《北京国资公司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抓好工作落实。各二级企业结合实际分解细化工作,制定本单位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计划报国资公司纪检监察部备查。

北京国资公司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市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和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规治党,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推动管党治党内化于公司党建和从严治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标本兼治,注重抓早抓小,结合公司实际着力防控廉政风险、解决不正之风和遏制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组织开展今年工作,首先强调: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党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向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和实际过程,特别是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和“学思践悟”系列文章。

       二是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纪委的首要任务,在思想认识上、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战略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强化党内监督”,深刻领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

       三是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正确认识“两个没有变”、“四个要有足够自信”,推进实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企业效益。

       一、 严明党的纪律,保证党对国企领导

       1、 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的“六项纪律”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重点监督检查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坚持执行组织纪律不走样,重点在选人用人和班子换届等工作中,监督检查把住政治关、廉洁关的执行情况。突出对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遏制领导职权与经济利益交换,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欺瞒组织等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问题。

       2、 加强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司系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督导巡视整改折子任务落实,及时检查、反馈、公开整改完成情况。加强对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司母子管控和重大任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开发表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全面深化改革决策等言论,以及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行为,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坚决贯彻,确保政令畅通和集团管控有力。

       3、 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等党纪规章的贯彻落实。公司系统全体党员必须遵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遵循新提出的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通过高标准与守底线兼顾、自律与他律互补,准确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方式,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各党组织把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计划,使每名领导人员、广大党员受到教育、遵守规矩。各纪检监察机构,准确运用党的“六项纪律”及 “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党内生活中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各企业通过修订完善《员工守则》或《廉洁从业承诺书》等,将从严治党与从严治企统一起来,将党的红线和底线意识延展为适用全体员工的从业规范和清晰认知,确保《准则》《条例》在公司系统落地生根。

       二、 强化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4、 增强责任意识。站在新的起点,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和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认真落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执行《市国资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规则》,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进责任制各项工作,各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常态机制,各责任主体聚焦本职工作,制定具体的“责任清单”,进一步分解细化责任,确保责任制认识到位、主体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现在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部署中、体现在经营工作实施中、体现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落实到从严管好党组织和每名党员中。 

       5、 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应抓必管,责无旁贷,对本企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领导人员和员工的廉洁从业行为负责;责任传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级书记,传导到基层,确保主体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到实处;班子成员在协助党组织书记履行好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同时,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分管子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依照《市国资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规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各岗位实际,组织协调各方编制签订《责任书》,作为督导责任和追究责任的依据。

       6、 严肃责任追究。加强责任追究工作,把问责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突出对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坚持依照《市国资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照检查评估标准》,对责任不落实,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实施责任追究,对腐败和“四风”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严重损害、领导人员连续出现问题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巡视整改不落实的实施责任追究,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加强问责常态机制建设,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实施问责,健全追责情况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机制。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党员员工,将与企业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评定直接挂钩。

       三、 坚持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7、 坚守制度规定。坚持执行近年来国资公司下发的一系列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规定,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建立健全分类管控、层层负责的齐抓共管制度机制,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作为常态化工作。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发挥内控机制作用,运用多种监督力量,激发员工监督正能力,维护气正风清秩序。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防控问题变通隐秘,截堵问题转嫁基层,整治规避监督检查,让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优良习惯、固化为制度机制。

       8、 加大检查力度。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假借三公消费、公车使用、福利待遇等名目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进一步在公司系统各层级各环节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有多少查处多少。进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挖“四风”问题线索,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抓住问题典型从严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既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四、 夯实惩防基础,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9、 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各企业党组织依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把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列为企业风险控制体系的重要内容。调动公司两级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力量,把审计风控、法律审核、监事会监督协调起来,把党内监督与效能监察、职工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合力,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针对经营管理中的决策风险、运营风险、岗位失责、监督失效等环节,不断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持续优化企业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及信息系统建设。各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运用全局思维,主动承担责任,更好地服务经营管理工作,促进整体效益有序增长;运用开放思维,推进阳光防腐,创新公开平台,逐项公开企业“三重一大”、财务收支、三公费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招投标等情况,建立健全主动接受监督机制;运用市场方式实施监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权力配置与运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10、 盯住廉政风险隐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纳入公司系统改革发展战略规划和总体目标,有机结合、统筹考虑、整体推进。坚持对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系统诊断,通过制定相应的预警、监控、处置等措施,确保廉政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保障企业向既定的战略目标健康发展。从企业经营管理的客观需要出发,科学组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效提升公司系统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坚持围绕年度折子工程任务布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公司金融与现代服务业板块的重大投资、产权股权转让项目,加大可研与决策过程风险防控力度;对公司科技与现代制造业板块的项目资产评估、项目运维费用控制、境外项目资产安全加大风险管理力度;对公司城市功能区开发与社会事业板块的重大工程建设、京外企业、股权多元投资项目加大实施过程监督力度;对公司文化体育产业板块的产权变动、企业重组改制中可能的风险隐患加大检查力度,着力惩防涉及故意低估国有资产、出卖国有企业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廉政风险管理和经营管理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实现企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推进的同时,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业务工作也得到快速发展。

       11、 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不断创建企业廉洁文化。坚持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对新任职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培养员工廉洁从业道德操守,抵制不良风气。运用《国资公司纪检监察动态》、国资公司“国资清风”廉政宣教微信平台、公司内网纪检监察工作专栏等手段,宣传反腐倡廉时事政策、党纪党规和典型案例等,辅导企业领导人员和广大员工学习交流。运用首都廉政文化资源,讲好国资公司“守正”廉洁故事,持续打造“廉洁颂”文化品牌,组织新入职员工参观北京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继续开展“廉洁从业,从我做起”等廉洁文化创建系列活动,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精华,培育国资公司风清气正良好风尚。把公司系统近年来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招标、投资并购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违规违纪案件列为警示教育内容,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广大员工树立反腐倡廉主人翁意识,共同监督、协力反腐,不断汇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正能量。

       五、 加强执纪审查,惩处腐败形成震慑

       12、扭住反腐重点严肃查处。各党组织、纪检监督机构以坚定决心和有力措施,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在公司系统有效遏制腐败存量的基础上,努力在遏制腐败增量上下功夫。重点查办发生在资产投融管退、企业重组改制、工程建设招投标、施工变更洽商、设备采购招投标等关健环节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现在经营管理关健岗位的人员。加强对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相互请托输送利益、贪污侵占国有资产、变相设立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集中精力查处经营一线的“小官贪腐”和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办理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纪行为的控告。

       13、坚持执纪审查纪在法前。党中央深刻总结管党治党规律,提出把纪律挺在前面,为我们履行职责指明了方向。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性和纪律性。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从信访受理、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各个环节,用党纪的尺子衡量,用纪律的语言描述。聚力查清违纪问题,提高查办问题处置效率,把握好一般性问题线索、指向性明确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函询核实,注重发挥初核和再核的惩戒震慑作用,充分发挥审查谈话的思想政治教育功效。注重及时发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踩“红线”越“底线”违反党的纪律、公司制度的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14、严格执纪审查工作程序。强化执纪审查监督管理,严格执纪审查工作程序,严格依纪依规、文明办案。加强问题线索定期研判,集中管理,分类处置;落实问题线索下管一级、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实行纪律审查情况月报告,每月20日按时上报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纪检监察干部举报线索受理和执纪审查工作情况月报表》等4个统计报表,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严格控制暂存问题线索增量。规范审理工作报告,充实受处分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增加忏悔录、违纪见面材料等附件。重视申诉复查复议工作,切实保障党员权利。落实审查安全责任,坚决杜绝安全事故,规范对涉案资料和款物的管理,各企业为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六、 强化纪检职能,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15、聚焦主责主业。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必须从思想上认识纪检监察机构是党内监督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从行动上体现再找准职责定位、再抓住主责主业,巩固“三转”;必须把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按照统一部署,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现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依法进入法人治理结构开展工作。注重因企施策、因业施策,探索针对公司四个板块、多种业态的具体监督形式和执纪方式,形成既守住本职不发散,又凝聚专业力量合力监督执纪问责的功效。

       16、凝聚监督力量。组织协调并善于运用各种监督资源聚力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纪检监察联席工作机制,在二级企业推行纪检监察机构与审计部门合署办公机制。加强对二级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领导,推进落实纪监察检组织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开展纪委书记述职述工作。实施二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向公司纪委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情况敏感问题,重要问题线索“下管一级”。调配公司四个重要子企业纪委的查办案件力量,开展“联合执纪审查”查办公司系统的重要问题线索。配合公司党委纪委换届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能监督、敢担当的干部选拔进纪委领导班子,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配强并规范公司系统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实行二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特别是纪检委员直接组织实施工作并传递工作文书,督导支部纪检委员发挥监督作用。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选人用人,加强干部考核管理,加大成长交流力度。

      17、提高履职能力。公司系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巩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理论作为增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的必修课。积极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刻理解“学思践悟”精神内涵,充分发挥“国资公司纪检监察”微信平台的业务学习作用,切实领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素质。加强业务学习与实践锻炼,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和市纪委组织集中培训,在公司系统内继续开展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学习,抽调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和国资委纪委机关“以案代训”。坚持“严”字当头,坚持执纪者更要严格守纪,认真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和规矩,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用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于党、服务人民的纪检监察队伍。

附件1:2016年国资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2:2016年国资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计划

北京国资公司纪委
2016年3月18日
 
北京国资公司纪检监察部                        2016年3月18日印发